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应对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合我县旅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适用于旅游企业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行动。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我局的组织结构和企业经营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1)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是我县旅游企业事故应急管理的总纲,从总体上制定事故应急的方针、政策,设置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规范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具有指导性、综合性、协调性和适用性。
(2)专项预案是针对旅游企业可能发生的具体事故类别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旅游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旅行突遇火灾应急预案、旅游游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旅行游客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旅游突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旅游突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航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局办公楼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旅游安全事故处理中以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事发地政府、驻外机构等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旅游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实现“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逐级汇报”的应急机制。
2 危险性分析
2.1 文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框架图如下:
2.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由于旅行服务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同时游客、旅游目的地又有境内、境外之分,因此旅行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分布和危险因素比较广泛。
(1)因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道路原因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等。
(3)在旅游行程中游客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病和突然死亡等事件)。
(4)旅游团队遇到抢劫、偷盗等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导致游客重大财产损失等刑事案件。
(5)自然灾害、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爆发、火山爆发等地质灾害和海啸、雪崩、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
(6)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和战争、恐怖活动等导致游客人身伤亡。
2.3 事故分级
根据突发安全事故的性质、涉及旅游者伤亡程度及经济损失大小,旅游行业突发事故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相关人员死亡≥3人,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3人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含10万)元者;
(3)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相关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至10万(含1万)元者;
(4)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相关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崇阳县应急委员会要求,县文旅局成立崇阳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刘秋芬 县政府副县长
主 任:王向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卢晓霞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曾仲龙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 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龙志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柳滟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骆晓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林 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邓志平 县民宗局副局长
陈亚斌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畏威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舒建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熊力书 县气象局正科级干部
徐皆军 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熊海良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崇阳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卢晓霞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文旅局成立抢险应急救援队:
队 长:龚建华
副 队 长:殷志农
成 员:具体见详表
抢险队职责:集中抢险突击力量,承担抢险任务,开展抢险工作,实施救援措施。
3.1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领导小组为局安全管理机构,全面领导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崇阳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防治和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组长由王向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卢晓霞同志担任,组员由各有关成员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文旅企业有关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3.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统一协调旅游事故应急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的组织指挥;
(3)监督各涉旅企业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作,审查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4)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分析总结年度旅游业事故应急工作。
3.3 应急领导小组部门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示,汇总报告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事故的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包括向崇阳县文体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汇报),应急物资、交通车辆的统一调度工作。
财务室: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各项费用的管理筹备工作。
市场监管股:负责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并负责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旅游团队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其他业务部门: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协助做好相关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3.4 各涉旅企业应急指挥部职责
(1)汇集、上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贯彻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以及协调工作;
(4)负责准备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各类文书资料并整理归档;
(5)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信息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4 预防与预警
4.1 事故预防
各涉旅企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和开展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告知义务,旅游者的贵重行李交接手续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线路,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导游(领队)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出团前要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护。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及时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离团。
(5)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和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6)组织登山、探险、漂流、拓展、航空等特殊旅游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7)加强对员工的旅游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8)导游(领队)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9)经营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畅,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符合有关规定。坚持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2预警行动
各涉旅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依据县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单位有关涉及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或其它有效手段向游客发布相关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此信息下达到各涉旅企业应急指挥部,并根据专项预案及时开展部署,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
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24小时事故报警电话和传真,承担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工作(电话:0715-3395517),由值班人员负责与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部门联系。各涉旅企业应急指挥部在各自单位设24小时值班电话。
(2)报告方式:电话或手机
(3)报告内容:事发地点、时间、性质、伤亡人数、伤亡人的性别和国籍、组团社和接待社,事件基本过程和原因,处理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联系人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等。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1)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
由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事件发生在省内(或周边地区),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各职能部门、相关机构和各下属单位组成的现场应急指挥部。其中: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配合与协调外部救援力量、政府部门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事件发生省外地区或者境外地区的,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联络协调当地政府或驻外机构按照当地应急预案处理。
(2)一般事故应急响应
由各旅游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各旅游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派成员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3)轻微事故应急响应
行动由事发旅游企业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营救处置工作。应急行动结束后,及时向旅游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5.2 应急基本响应
(1)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抢救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善后处理,具体如下图:
(2) 应急基本响应
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所在企业报告,并视情况发展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和抢救。
2)事发企业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后,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3)突发事件发生在市县外的,应第一时间向发生地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如110,119,120等)求援,在当地救援机构的指挥下,协助开展救援、转移、疏散和维护秩序等处置工作,并随时向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4)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严格保护事发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伤亡人员及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同时注意搜集现场人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5)有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进行登记。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旅游部门和外事部门,并及时通知海外旅行社。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旅行社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收到突发事件的有关通知与报告后,应针对突发事件性质及发展事态研究并制订应对及处置方案,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现场应急救援,需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7)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崇阳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省、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等上级主管机构。
5.3 扩大应急
如果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我局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情况立即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力量,由上级部门直接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应急资源共同参与事故的应急工作。
5.4 应急结束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已基本完成,游客、员工生命财产不再受到进一步威胁,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经各企业应急指挥部或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2)轻微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发布启动预案的企业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文旅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应急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 信息发布
(1)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
(2)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内容经局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以统一口径由信息发布组向外通报。
(3)事发企业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真实情况,由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向公安、运管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突发事件真实情况。
(4)对社会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事发企业应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做好后续上报工作,并由信息发布组做好对外后续报道工作。
7 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所属企业应急反应的人力、器材、组织、执行系统等是否能满足应急反应的需要等。并根据对安全事故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 保障措施
文旅局及各旅游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迅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突发事件应急援救体系,确保援救人员、资金、物资、通信、技术、设施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到位。
8.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县文旅局及旅游企业应急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应急预案涉及的具体信息,如人员组成、电话号码、车辆等,应证实无误且便于查用,并根据人员调整、信息变化及时修正,确保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启动。
8.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涉旅企业应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并负责检查、掌握本单位有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装备情况。
8.3 应急物资保障
各涉旅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设施、装备建设,并严格应急物资装备的管理制度,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各营业场所按照消防设施和要求的规定,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水泵还有安全紧急出口的指示标志等,并定时检查保持其有效性。
8.4 经费保障
县文旅局财务室应做好各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防治与救灾所必需的资金、物资准备。在紧急情况下,财务室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9 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与培训
县文旅局市场监管股和企业人事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使员工熟悉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各部门与相关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9.2 应急演练
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每年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10 奖惩
10.1 表扬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10.2 处分处罚
对在应急工作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应急工作中拖延不报、推卸责任、不听从统一指挥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调查结果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处罚、通报批评。
11 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市文旅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下发各旅游企业。
11.2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的管理单位为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每次演练及事故发生之后,应及时进行预案的修订与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每年组织一次对预案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的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
11.3 制定与解释
崇阳县文旅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