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崇阳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旅游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及县应急办、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台办、中国电信崇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崇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崇阳分公司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县旅游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由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县旅游应急委
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组织全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统一发布旅游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县旅游应急委办公室
督查、落实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县旅游应急委报告,并通报县旅游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组织旅游突发事件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事发地的支持和帮助措施;承办县旅游应急委日常工作。
3.县旅游应急委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及县应急办 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负责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综合协调和配合全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旅游突发事件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负责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旅游应急委办公室工作。
县发改局 负责旅游突发事件救济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协调。
县公安局 指导、协助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的工作。
县卫生局 负责组织抢救伤病员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事发地开展心理救助。
县财政局 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水利局 掌握发布汛情,及时提供水文信息。
县林业局 负责森林火灾、火险及野生动物病原体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火险预警信息。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县民政局 负责组织和分配旅游突发事件救济物资。
县工商局 维护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市场经营秩序。
县物价局 负责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的物价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突发事件事发地物价稳定。
县安监局 牵头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参与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县统计局 指导和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气象信息。
县台办 负责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台工作。
县交通局 负责本系统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旅游者或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中国电信崇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崇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崇阳分公司 负责保障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